你玩的那个也配叫游戏?

发表于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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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游戏圈有一句名人言论,叫“氪金游戏的设计者应该进监狱”。


这句话是《风之旅人》的开发者陈星汉,在近日接受外媒采访时说的。整个采访历时90分钟,讲了很多,涉及到氪金游戏的内容只有一小段,这句话还是半开玩笑说的,但不幸被多家媒体和社区当成标题来引用,引起了一些讨论。



陈星汉先生成名已久,享誉国内外游戏圈,到现在恐怕有两件公众事件最为后悔。


一件是前几年不小心给“模拟太阳系沙盒”的国产独立游戏《幻》背了一下书,那会还是在《幻》的项目初期,八字还没一撇。陈星汉作为老同学,帮徐化说了几句,结果个人品牌被绑架了好几年。游戏发售前,《幻》吹牛逼的时候还经常把“是陈星汉顾问”拿出来宣传,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另一件事,大概就是这次的“氪金游戏的设计者应该进监狱”了。在国内的绝大多数报道中,这句话成了标题。自然,很多人看了标题觉得爽快,认为说到了自己心坎里。但现实地说,身为从业者,被高调引用一句攻击同行的话,是不太妥当的。特别是近两年陈星汉行事低调,潜心做游戏,很少鲜明地输出观点,如果知道事后大家只会截取这句话当标题,大概就不会开这个玩笑了。


但国内的“游戏舆论”乐于见到这样的情况发生。这是一个多难得的话题?一方是国内最富声望的独立游戏开发者,“艺术游戏”的领军人,几乎被奉为独立游戏教父。另一方,是备受诟病,谁都能指摘几句的“垃圾游戏”。双方的对立实在太过鲜明,“炮轰氪金手游”的论调由这样一位权威业内人士旗帜鲜明地说出来,简直大快人心。所以报道出现了一些偏差,但又偏差得很顺理成章,喜闻乐见。


在一些游戏社区里,我看到了玩家们的讨论,对立也很明显。


有的玩家觉得,的确该把氪金游戏的设计者扔到监狱里,因为这些游戏根本不能算是游戏,本质上都属于赌博,利用人性,性质恶劣。


有的玩家则表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不喜欢就要赶尽杀绝,你算老几?


还有的玩家说,人民群众之所以喜闻乐见这种赌博游戏,是因为审美太过低下,没接触过美好的游戏,这是一种不对的现象,应该予以纠错,实现“大家都玩高品质游戏”的美好愿景。


争论到最后,谁也没说服谁。


这是一个非常老生常谈的话题,本来没必要再展开细说了。但陈星汉在采访中说的一些话,确实又让我看到一些和以往类似话题不一样的东西。我注意到,因为“用处”的差异化,“游戏”这个名词,已经越来越无法满足日益冲突的需求和人群分化。这种冲突增大到现在,以至于陈星汉这样资深从业者,也会受困于其中了。


在IGN的采访中,陈星汉阐述了这样两个诉求:


“我希望人们能通过我的作品让人们对游戏产生兴趣,而不是让他们在游戏中沉迷,用游戏来打发时间。”


“我不希望当别人听说我是个游戏制作人时,他们想到的是低龄向、博彩性质的东西,而更希望他们认为这是一个类似作家的职业。”


这两个诉求,可以说非常合理,甚至说是崇高的,但同时,也非常可悲。


合理的部分不多说明,稍微了解陈星汉作品的朋友都知道。这是一位致力于艺术化游戏的设计师,过往的《花》和《风之旅人》展现了非常高超的设计水平,除了内容、交互、艺术性上的突出表现外,甚至在独立游戏常见的弱项——画面技术表现上,也相当惊艳(当年在PS3上做出那样的沙子效果相当于黑科技)。《风之旅人》发售后,在崇尚艺术性的独立游戏界,陈星汉的大师地位实至名归,由他来提出“游戏应该更具艺术价值”的说法,是再合适不过的。


但这样的两句话从陈星汉口中说出,也相当可悲——电影不会和网络视频一较高下,更不会和AV同台竞技,而第九艺术却还在和“博彩性质”“消磨时间”的产品争夺话语权。就连陈星汉这种以艺术游戏而闻名的资深从业者,也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作品和那些从任何层面都大相径庭的产品直接对比。


陈星汉的这两句话,如果换到其他领域,就好比一位知名好莱坞电影导演说:


“我希望人们能通过我的作品让人们对电影产生兴趣,而不是让他们在网络视频中沉迷,用AV来获得生理快感。”


就像一位米其林三星厨师对着记者讲:


“我不希望当别人听说我是个厨师时,他们想到的是汉堡和薯条的生产者,而更希望他们认为这是一个类似美食家的职业。”


同样,那些美术、音乐领域的艺术家,自然也不大会将自己的作品,和条漫、喊麦放到一起直接对比。如果一位古典音乐艺术家突然公开批判现代流行乐,说其缺乏内涵,浪费时间,那么不仅很难迎来共鸣,更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些不是一类东西。


上面这些说法如果发生在其他艺术文化领域,都会产生很违和的感觉。但在游戏圈,就这么自然而然地由知名游戏设计师讲了出来。如果不反向思考一下,很难意识到这种诉求其实很古怪。而意识到这种古怪,才能明白为何这样知名的游戏设计师,依然会疑惑于“身份认同”这种看似不算问题又很难解决的问题。


因为将所有电子游戏笼统地称为“游戏”,早已不适合当前的语境。


“游戏是第九艺术”这个说法,最早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提出的,当时的游戏成分比较单纯,都是付费购买,一次性消费,就像看一场电影、买一本书,就像其他几大艺术那样,传统、稳定,发展了很多年都没什么变化。


但游戏不是,在进入21世纪后,游戏很快裂化成了数个不同的分支。以往大部分单机游戏的目的,是在有限的时段内,尽可能提供优秀的体验;网游的目的,则是用有限的体验,将玩家留在游戏中尽可能长的时间;到了免费网游、手游、页游,则更进一步,是一边让你尽可能在游戏中停留较长时间,一边尽可能掏出更多的钱。到后期,游戏已经严重分化成了两大类:传统作品流派,以及互联网消费品流派。


这些不同的目的,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游戏属于哪一类“物种”。需要注意的是,目的本身并无对错,所谓的好坏优劣,应该在同一物种参考体系中进行。比如快餐的目的,就是赶快让顾客吃饱。而法式大餐的目的,是为了让顾客享受除了吃饱之外更多的生理和精神体验。你能说法式大餐是对的,快餐是错的吗? 


再比如,很多电视剧的信息密度和精彩程度,是不如电影的。这是因为电视剧的一个目的,就是要拍这么多时长出来,就是要占用你这么长的时间来观看,必然信息密度会被稀释。如果你用电影的目的——在两小时内提供更高密度的精彩体验——来要求电视剧,那么电视剧这种东西也是一种错误的事物。


在绝大多数领域,一旦“跨物种”去评价一件事物,就会出现各种难以调和的冲突。幸运的是,很少有人会这么干。


但有一个例外,就是游戏领域。会有无数人说,3A是对的,那些有氪金的手游页游是错的。说得再狠一点,就是这类手游和页游不配称之为游戏。


“我们玩高级游戏的玩家才是正统”


这时候你大概能看出问题所在了:电影观众之所以不会站在电影的立场上去批判电视剧拍得又臭又长,是因为它们完全是两码事。而到了游戏领域,3A大作和艺术indie叫游戏,氪金手游和“我叫渣渣辉”也是游戏。大家不仅不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是压根就在一条河里扑腾,我看不惯你,你看不惯我,都想着自己才是正统,矛盾根本不能避免。


所以游戏发展到这个年头,其实已经无法作为“第九艺术”和“电影”“文学”这类称呼对等了。游戏包含的“物种”已经太多,就仿佛是电影分类里有了秒拍短视频一样,完全不可能用哪怕一丁点的统一价值观来衡量,不然只能得出“短视频的拍摄者应该进监狱因为它违背了电影这一艺术的初衷”之类的结论。


那么游戏这个称呼相当于什么呢?如果用电影来做比较的话,与“游戏”更对等的称呼,是“视频”。视频包含了电影、电视剧、AV、搞笑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其中有些成了高级艺术,有些没那么高级,但再劣质的视频,也不会有人说出诸如“这玩意压根不配称之为视频”的说法,因为视频这个概念太宽泛,它是个纯中性的名词,只是一种技术表现形式而非艺术形式,不参杂任何统一的价值观和评价标准。


如果你用“视频”的概念来对照“游戏”,很多原先想不通的冲突便会迎刃而解:只要一种东西是电子互动娱乐的,那它就是游戏。区别在于,有些作品因为其自身素质,成为了高级艺术。有些则只能是打发时间、浪费金钱的产物。


同样,你不能说打发时间浪费金钱就是错误的,因为这本来就是娱乐的基本构成之一,古往今来,俱是如此,正如你不能指望综艺节目有什么深刻思想和学习价值一样。但因为在游戏领域,艺术品和消费娱乐品总在一个共同的概念下混为一谈,所以才逐渐让人得出一种 “游戏必须有更高层次的价值才正确”的固有惯性思维。


这种惯性思维很危险,因为它试图为游戏争取一个更上层的合理性,但真正健康的发展是,游戏不需要这种更上层的合理性也该有自己存在的意义。所以下次如果有人说你玩游戏是浪费时间的时候,你并不需要给他证明“玩游戏有多种现实价值所以不是浪费时间”,你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说:


“我就是浪费时间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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